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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3种发票无法作废!
发布时间::2019-03-11 09:18:24
发布者:昌诺财税
公司经营过程中,
很多人不知道哪些发票不可以作废,那么让我们来看看到底有哪些吧!
昌诺财税
http://www.jncncw.com
电子发票系统是不支持作废操作的,发生退货、电子发票开具有误等情况,开票人应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因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所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
还有就是成品油发票
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另外还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作废: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想知道更多关于发票作废的处理,继续关注我们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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