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指工商机关只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再将实收资本作为登记事项,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投资创业创新活力,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简化企业注销登记流程,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 、《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
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并以营利为目的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很多创业者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对注册哪种类型的公司常常比较困惑。注册公司的类型很多,但大多数与创业者没有太大关系,比如“外商独资企业”、“国有联营企业”等。
为规范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工作,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根据《公司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