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目前通过自助办税终端和扫描认证仪认证发票,“发票系统2.0版”上线后关于“确认签名”的操作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有何区别?
1、企业长期亏损,企业所得税可零申报? 答:不能!企业的亏损是可以向以后五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的,如果做了零申报,则第二年盈利就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了,会造成企业损失。如果当年做了企业所得税零申报,却将亏损延长到以后年度扣除,是违反税法规定的,所以亏损企业要慎重零申报
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以下简称“税收协定”)和国际运输协定税收条款,规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
现将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
现就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问: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的新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问:经营期不足一个纳税期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适用小微企业免税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规定:
山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期有留抵,转成小规模纳税人之后,该如何处理?
企业发放给员工劳保用品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吗?
问: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已申报纳税但未开具发票、转登记前业务发生销货退回需要冲红、以及开具错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转登记后如何开具发票?
小微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如何区分?
一是要根据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规定的条件,判断自己是否有符合相关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注册完成后,发生第一笔业务时,税务部门需要检查哪些资料呢,小编今天就来介绍下吧。
继此前分两批取消35项税务证明事项后,取消了25项税务证明事项,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改善税收营商环境。
有的客户朋友问起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所称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是什么?